美国区块链协会(Blockchain Association)近日向五家联邦监管机构提交意见,要求明确《GENIUS法案》下的客户身份识别(CIP)规则仅适用于稳定币发行人与直接客户之间的关系,不应延伸至独立的点对点(P2P)稳定币交易。该协会于8月21日截止日期前提交了相关评论,并于8月24日总结了其立场。
根据《GENIUS法案》,被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将被视为《银行保密法》下的金融机构。五家监管机构——金融犯罪执法网络(FinCEN)、货币监理署、美联储、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——已于2026年6月联合提出了一套客户身份识别标准。该提案要求发行人在开立账户前收集客户的姓名、地址、出生或成立日期以及身份证件号码,并采用文件或非文件方式形成对客户身份的合理认知。相关记录需在账户关闭后保存五年,核实记录则需保存五年。
区块链协会表示,同意该程序适用于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存在直接关系的情形,例如发行、赎回、转换、回购或托管支付稳定币。但该组织强调,规则不应触及发行人未参与、未促成或未批准的P2P交易。“它们不应延伸至下游的点对点稳定币交易,”协会在意见中写道。尽管监管机构尚未最终确定这一边界,但提案本身已基本遵循该立场:仅持有或控制发行人的稳定币并不构成账户关系;仅通过发行人智能合约进行的转账通常也不属于“账户”定义。提案将这些互动称为“二级市场活动”,包括从自托管钱包转账、通过中介购买、交易所交易以及直接向商户付款。监管机构估计,约99%的稳定币交易活动发生在二级市场,并承认发行人在不与这些用户直接互动的情况下,获取其身份信息的能力有限。
此外,区块链协会要求监管机构在信息收集和验证方式上保持灵活性,特别支持数字身份工具和可互操作的验证技术。提案目前允许文件和非文件验证,并正在征求公众意见,是否应在最终规则中明确提及数字身份或可验证凭证及其利弊。协会还要求避免重复合规负担,指出稳定币发行人经常与银行、交易所等已执行客户身份检查的受监管机构合作。提案允许发行人在合理、签订合同并获得年度认证的前提下,依赖其他联邦监管金融机构的部分工作,但发行人仍需承担合规责任。区块链协会希望最终规则能明确这一机制在关联公司、中介机构和州监管实体间的运作方式。
公众意见征询已于8月21日截止。监管机构将审查提交意见,并可能修改“账户”“客户”和“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”等定义,随后发布最终规则。提案规定发行人在最终规则发布后有12个月的合规准备期,但最终发布日期尚未公布。根据《GENIUS法案》整体框架,预计从2027年1月18日起,美国将开始限制未经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。此前有报道称,监管机构已错过法案原定的规则制定截止日期,导致许可框架启动前的准备时间缩短。最终的客户身份识别规则仍需与关于许可、储备、反洗钱计划、制裁合规及法律命令等单独提案协同运作。直接赎回、数字凭证以及第三方依赖等问题的处理方式,将决定发行人面临多少额外合规工作。
